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31日讯 8月30日下午,新津召开2018年全县大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县领导刘永健同志出席了会议,各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县政府办、目督办、统筹农林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统筹农林局农林中心主任张兴全传达了全市大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上半年小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18年大春工作。刘永健对今年大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了强调:
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加强领导。今年大春禁烧工作时间长,环保督查要求严,以及即将在我市召开的全省乡村振兴现场会和10月的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各镇乡(街道)要全力做到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下一线,围绕“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的目标,细化措施,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农信通、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召开机关干部禁烧工作会、村社区禁烧工作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坚持突出 “严”字,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对大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全县一级目标管理,进行严格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绩效差的,扣减当年目标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将县政府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做到上下联动,一抓到底,坚决把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四是加强巡查督查,严格禁烧执法。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领导带班、昼夜巡查”的工作制度,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对粮食规模经营业主露天焚烧秸秆的,取消其享受政策奖励或补助的资格;对出现“第一把火”的必须严处,出现秸秆焚烧情况的镇乡(街道)和包挂部门必须在全县通报,新闻中心要抓好媒体监督;被省市媒体和督查组督查曝光或市级无人机航拍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确保真正把禁烧工作抓好、抓实;
五是坚持突出 “疏”字,拓宽综合利用渠道,缓解禁烧压力,抓好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做好禁烧工作。各镇乡(街道)和农技部门要大力开展大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秆覆盖还田、堆沤还田、机械粉碎还田、作食用菌基料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提高全县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水平,确保完成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以上的目标任务。(陈凡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