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第一声|申报生态环境科技领域3大奖!谁有直接提名权?

2020年04月15日 18:29:32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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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5日讯(记者 卢永洪)近日,为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在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四川省科技厅相继发布了3类技术奖项的提名通知。那么,谁有直接提名权呢?

四川新闻网记者收悉,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简称省环科学会)作为全省唯一具有提名权的生态环境类科技社团,对202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第三届(2020年度)青年科学家奖 、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均拥有直接提名权。

据悉,在奖项申报的过程中,省环科学会“将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审核报送材料,切实为我会会员单位和全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资料图(图据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

一、202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

(一)提名条件

1.应属于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有关内容。

2.科技类项目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科普类项目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1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两名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项目完成人。

5.凡通过当年度受理项目公示的提名项目,不得退出评奖。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请于2020年6月30日15:00前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填报系统”(http://pj.chinacses.org.cn/),按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科普类项目的提名评审参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http://www.chinacses.org/scienceAward/1161.jhtml)。

2.材料寄送

请将完成网上申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及相关附件一式3套装订成册于2020年7月6日前送至或邮寄到省环科学会秘书处,再由省环科学会公示和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二、第三届(2020年度)青年科学家奖

(一)提名条件

候选人须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职业道德,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当代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前沿取得重大创新者;

2.在当代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发展中有突出贡献者;

3.在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创造良好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已获“优青”、“青年长江”、“青年拔尖人才”等奖励或计划支持的青年科学家可被提名;已获“中国青年科技奖”、“杰青”、“长江学者”等奖励或计划支持的青年科学家不再接受提名。

(二)材料报送

请将报名表、代表性成果和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一本(胶装),一式6套(应有原件一份),于2020年6月1日前送至或邮寄到省环科学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环科学会电子邮箱,再由省环科学会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学会联系人:方茜

联系电话:(028)86110407 13568973999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18号 

邮政编码: 610041

电子邮箱:schjkxxh@163.com

三、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

一、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

2.被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3.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6.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8.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9.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10.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11.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软科学项目除外)。

12.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13.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川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14.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二、提名人选(项目)的申报程序

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2019年度已注册单位除外,访问地址(http://www.sczwfw.gov.cn),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jbjgl.scst.gov.cn)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请见《用户注册操作手册》(附件3)。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2.专用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报。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派专人直接报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

3.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4.科技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四、时间要求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科技厅分时段确定各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我会作为提名单位,最终提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12:00。因涉及审核和公示期,请各申报单位在5月10日前完成申报。

(二)提名书(纸质)报送时间

1.本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实行无纸化,科技厅将根据项目评审进程通知省环科学会提交纸质提名书。

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书3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提名书3份(含1份原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相关事宜可与省环科学会工作人员联系,相关资料可登录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官网下载。http://www.schjkxxh.org.cn/tzgg/

联系方式:咨询部  李 菊 028-86110407 18382093091

会员部  白 玉 028-86110407 175028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