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日组织召开了岷江流域立法工作启动座谈会,意味着继沱江、嘉陵江、赤水河之后,第四部地方性流域法规制定正式全面拉开序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介绍说,开展岷江流域立法要结合岷江流域实际问题,建设性、针对性地进行立法顶层设计,增强法律适应性、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助推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此次岷江流域立法要求从源头控制、协同共治、系统防治等角度来开展流域整治,健全环境空间管控、严格环境准入,建立跨界协同管理、构建环境多元共治,弥补上位法的不足。
同时要求,针对岷江水系部分支流断流干涸、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完整性指数等突出水生态问题要提出建设性的法律规定,推动岷江流域水生态得到持续的恢复和修复,整体提升流域生态安全水平;要尽快成立立法工作小组和起草小组;要突出特色,把握好沱江、嘉陵江、赤水河条例的内在联系与区别,要聚焦民生“痛点”,释放法治红利,增进民生福祉,构建岷江流域生态大保护的新格局。
本报记者王小玲